关于暑期物资搬迁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注意事项
各有关搬迁单位:
为巩固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劳动成果,确保学校搬迁过程中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各单位在今年暑期校区间搬迁过程中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流失,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管理,落实责任。按照我校资产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办公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在搬迁中,必须做到“不损坏、不搬乱、不荒废、不流失”。
二、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点工作,所有资产务必在搬迁之前清点清楚,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搬迁资产,原则上使用人员、使用用途不变。
三、涉及实训室搬迁的,在实施搬迁之前,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与实训室资产设施负责人根据资产管理清单逐一核对资产,核对无误后再实施,点对点整体搬迁,原则上同一实训室资产不得分拆,如确因教学需要需分拆,应经过教务部门审核同意,形成书面清单,再进行分拆,并做好资产交接、调拨工作。
四、涉及行政教师办公设备搬迁的,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核对行政人员各自名下的资产,核对无误后整体搬迁,各人对自己名下的资产负责保管。如因工作需要,须转交他人的,应填写《长江职业学院资产调拨单》由部门领导及接收人员签字确认。
五、校区搬迁过程中,如发生资产转移,需严格按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可随意丢弃和处置。
六、在搬迁结束后,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应及时清查、整理、核实,规范管理,做到帐、卡、物及存放地点一致。
七、注重细节,加强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